家教素养问题

家长家庭教育素养的核心是“道、法、术”。“道”指规律和本质,“法”指概念和原则,“术”指方法和技巧。本专题围绕“道、法、术”这一核心,设置如下四方面内容:“教育思想问题”帮助家长感悟家庭教育的“道”;“教育原则问题”、“教育法规问题”帮助家长理解家庭教育的“法”,“教育方法问题”帮助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“术”。

家庭法律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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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私自购买贵重物品,父母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吗?

责任编辑:小丽 发表时间:2014年08月21日 11:12 浏览次数:5078
No.A56092

【法理分析】

律师提示:

 无效民事行为

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条件,自始、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。无效的民事行为,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。因此,不满10周岁的孩子未经父母同意,就私自购买贵重物品,属于无效民事行为,父母有权依法退还物品。

本案主要涉及孩子购买贵重商品的法律问题。本案中,强强爸爸的做法是合法的。

1.根据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12条的规定,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。本案中的强强不满10周岁,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他购买类似平板电脑等贵重物品时,只能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为购买。

2.根据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58条的规定,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无效。无效的民事行为,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。本案中的强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他私自购买平板电脑的行为无效,该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。

【处理结果】

强强的爸爸将平板电脑退还给商店,商店将强强购买平板电脑的钱款足额退还给强强的爸爸,商店不得拒绝。

【教子有方】

小学一、二、三年级孩子的年龄一般不满10周岁,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家长教育孩子的责任极其重大。要杜绝类似本案事件的发生,家长应做到以下三点:

1.对孩子提出的购物要求只要是合理的就要满足,不合理的要耐心教育,让孩子心服口服;

2.对给孩子的零花钱要有一定的控制,孩子没有过多的零花钱也就不可能私自购买贵重物品;

3.引导孩子将注意力转移到正常的学习中来,帮助孩子消除攀比、奢华的心理,使孩子养成勤俭务实的品质。

本文摘自《小学家庭教育全解》,未经书面允许,禁止转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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